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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计算
作者:高雅 日期:2013-10-18 21:13:37 
 

关税的计算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计征关税所使用的计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的价格。实际成交价格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纳税人向海关申报的价格不一定等于完税价格,只有经海关审核并接受的申报价格才能作为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分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和出口完税价格的确定,主要是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一)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审查时应注意相关费用,搞清哪些应计入完税价格,哪些可在完税价格中扣除。 

    2.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完税价格:①以加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相同或类似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②若无法得到原出境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可用原出境货物申报出境时的离岸价格替代;③若上述方法均不能确定,可用该出境货物在境外加工时支付的工缴费,加上运抵我国关境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一切费用作为完税价格。 

(2)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按审查后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 

    (3)以租赁和租借方式进境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进境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如租赁进境的货物是一次性支付租金,则可以海关审定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3.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定

   完税价格=国内批发价格÷[1+进口关税税率+(1+进口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20%

    4.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以一般陆运、海运、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

    陆运、海运和空运进口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2)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邮运进口的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关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

    (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出口货物应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即: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二、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 

(1)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或者和我国毗邻的国家以两国共同边境地点交货价格成交的进口货物,其成交价格即为完税价格。应纳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CIF×关税税率 

    (2)以国外口岸离岸价(FOB)或国外口岸到岸价格成交的,应另加从发货口岸或国外交货口岸运到我国口岸以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应纳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FOB+运杂费+保险费)×关税税率 

在国外口岸成交情况下,完税价格中包括的运杂费、保险费,原则上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若无法得到实际支付金额,也可以外贸系统海运进口运杂费率或按协商规定的固定运杂费率计算运杂费,保险费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FOB+运杂费)÷(1-保险费率)×关税税率 

    (3)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加运费(即CFR价格)成交的,应另加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CFR+保险费)×关税税率=CFR/(1-保险费率)×关税税率 

    (4)进口货物海关估价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应先估定其完税价格,再计算其应纳税额,应纳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海关估定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5)特殊进口商品关税计算 

    特殊进口货物种类繁多,需在确定完税价格基础上,再计算应纳税额,应纳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二)出口货物应纳关税 

(1)以我国口岸离岸价格(FOB)成交的出口关税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额=FOB÷(1+关税税率)×关税税率 

(2)以国外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出口关税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额=(CIF-保险费-运费)÷(1+关税税率)×关税税率 

(3)以国外口岸价格加运费价格(CFR)成交的出口关税公式: 

    应纳关税额=(CFR-运费)÷(1+关税税率)×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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