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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答疑(二)
作者:高雅 日期:2013-10-18 21:13:34 
 

1.37页(四)1、(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是否应为:(1)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多支付的1倍工资,(2)自用工之日起6个月以内的,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的1个月工资补偿,两部分组成?

解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从前文可以看出,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分为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下,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立即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工资补偿;第二种情况下,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劳动者已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支付经济补偿。即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129页第6行,针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有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1)持票人可以在到期日前请求付款吗?(2)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吗?(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分别是指哪些票据类型?例如是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支票、本票?

解答:1)持票人可以在到期日前请求付款。

2)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付款人应于到期日或到期后付款,如果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支票、本票属于出票后定期付款票据。

3.221页的[4-51],在计算营业税时,是不是应该对自建行为和销售行为都应该缴纳营业税?

解答:221页的[4-51],介绍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及出租写字楼取得营业收入,应缴纳营业税的计税原理,并不是介绍企业自建行为应缴纳营业税的计税原理。如果是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应在销售环节缴纳自建行为和销售行为的营业税。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的房地产不属于自建行为,因为在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都是将开发的项目承包给具有一定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并不是自行直接建设。

4.金融企业怎样计算税费,哪些内容算收入,哪些内容算费用?怎样计提营业税?广告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怎样算的,能举一个金融企业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实例吗?

解答:以金融企业中的商业银行为例,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从事各种金融商品买卖收入和手续费收入等,在计算应纳营业税时,有的是按营业额(营业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有的是按营业额(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成本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具体规定请参见辅导教材第216页和217页的相关内容,计算实例请参见辅导教材第220页的[4-48]。另,有关广告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的内容,不在《经济法基础》大纲之内。

5.在复习中应该如何把握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的关系?

解答:考试大纲确定了考试内容和范围,但考试大纲对所涉及内容只是作了简略和概括的介绍。对考试大纲内容的具体理解,可参阅相关辅导教材等资料。

6.75页第4行月积数法的年利息计算公式中的1/2,与第72页倒数第15行本年记账额利息计算公式中的1/12冲突,是否都应该是1/12

解答:是的。

7.131页第 22-24行“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背书人名称。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否有误?

解答:应为“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98页“七、关税征收管理中”的第3行“税款缴款凭证次日起7日内”是不是有误?应该是“税款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这一段最后一行的“千分之一”是不是有误?应该是“千分之零点五”,即“万分之五”。

解答:298页倒数第12行“税款缴款凭证次日起7日内”应为“税款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倒数第10行“征收欠缴税额1的滞纳金”应为“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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