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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基础》(第十八讲)
作者:高雅 日期:2013-10-18 21:13:47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第五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2008年单选题、2011年多选题)(P180~P181)
1.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2.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3.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例题1•单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2008年)
A.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B.合同的担保人
C.合同的证人
D.合同的鉴定人
【答案】A
【解析】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例题2•多选题】关于印花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年)
A.会计账簿以立账簿人为纳税人
B.产权转移书据以立据人为纳税人
C.建筑工程合同以合同当事人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证以领受人为纳税人
【答案】ABCD
【解析】根据书立、领受和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二、征税范围(★★★)(2007年多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1年单选题)
1.经济合同(10类):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解释1】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后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

【解释2】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
【解释3】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应当缴纳印花税。
【解释4】办理一项业务(如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如果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其使用的单据应按规定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解释1】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解释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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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例题1•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 )。(2007年)
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商品房销售合同
D.房屋产权证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C: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2)选项D:属于“权利、许可证照”税目。
【例题2•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 )。(2009年)
A.工商营业执照
B.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土地使用证
D.商品房销售合同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C:属于“权利、许可证照”的征税范围;(2)选项BD: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
【例题3•单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印花税的是( )。(2011年)
A.工商营业执照
B.房屋产权证
C.土地使用证
D.税务登记证
【答案】D
【解析】应当缴纳印花税的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选项B)、工商营业执照(选项A)、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选项C),不包括税务登记证(选项D)。
【例题4•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 )。
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商品房销售合同
D.融资租赁合同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2)选项D:按照“经济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例题5•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中,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 )。
A.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B.专利权转让合同
C.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D.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答案】BC
【解析】(1)选项AD:按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2)选项BC: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
三、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例题•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税率形式中,适用于印花税的有( )。
A.定额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比例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答案】AC
【解析】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四、计税依据(★★★)(2008年多选题)(P185)
1.合同: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解释1】以凭证上的“金额”、“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
【解释2】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

【例题1•单选题】北京的甲公司与法国的乙公司在巴黎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所载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已知购销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回国履行合同时应缴纳印花税( )万元。
A.1.8 B.O C.0.9 D.3.6
【答案】A
【解析】(1)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包括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2)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6000×0.3‰=1.8(万元)。
【例题2•单选题】2010年3月,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甲向乙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到乙指定的地点,合同所载金额为300万元,其中包括货款和货物运输费用。已知,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货物运输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5‰。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万元。
A.0.24 B.0.15 C.0.09 D.0.06

【答案】B
【解析】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因此,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300×0.5‰=0.15(万元)。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等等)和辅助性账簿(企业的日记账簿、各种明细分类账簿),以凭证或账簿件数作为计税依据。(2011年判断题)
【例题1•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以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的有( )。(2008年)
A.产权转移书据
B.借款合同
C.财产租赁合同
D.工商营业执照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产权转移书据、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2)选项D:工商营业执照以凭证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例题2•判断题】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以账簿的件数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 )(2011年)
【答案】√
【例题3•单选题】甲公司2011年3月开业,领受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由委托方甲公司提供原材料300万元,需支付给乙公司加工费20万元;另订立财产保险合同一份,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支付保险费10万元。已知,加工承揽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5‰,财产保险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1‰,权利、许可证照的定额税率为每件5元。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元。
A.200 B.220 C.240 D.600

【答案】B
【解析】(1)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费,应纳印花税=200000×0.5‰=100(元);(2)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应纳印花税=100000×1‰=100(元);(3)权利许可证照应纳印花税=5×4=20(元);(4)甲公司合计应缴纳的印花税=100+100+20=220(元)。

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P194)
1.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因此,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解释1】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盐或者开采应税矿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征收,“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
【解释2】资源税是对生产盐或者开采应税矿产品进行销售或者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或者自用”时一次性征收,而对“批发、零售”已税矿产品和盐的单位和个人不征收资源税。
【解释3】资源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中国的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二、征税范围(★★★)
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具体包括:
1.原油:仅限于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解释】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天然气: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仅限于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包括宝石、金刚石、玉石、大理石、花岗石等
5.黑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
6.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矿石、镍矿石等
7.盐:包括固体盐(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和液体盐
【解释】征收资源税的7个税目仅限于“初级矿产品或者原矿”,而加工后的资源产品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1•单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天然气 B.地下水 C.原油 D.液体盐
【答案】B
【解析】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不包括地下水。
【例题2•多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有( )。
A.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C.开采的天然原油
D.生产的海盐原盐
【答案】ACD
【解析】应缴纳资源税的天然气仅限于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税额(★)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2.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四、征税数量(★★★)(P196~P197)
1.一般规定(2011年单选题)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例题1•单选题】某矿业公司开采销售应税矿产品,资源税实行从量计证,则该公司计征资源税的课税数量是( )。(2011年)
A.实际产量
B.发货数量
C.计划产量
D.销售数量
【答案】D
【解析】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2011年3月份开采铝土矿石500吨,销售400吨。已知,铝土矿石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每吨14元。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 )元。
A.2240 B.3360 C.5600 D.700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而非开采数量)为课税数量。应纳资源税=400×14=5600(元)。

2.特殊规定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3)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4)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案例1】某盐场2011年3月份以自产液体盐3.6万吨和外购液体盐2万吨(已按5元/吨缴纳了资源税)加工固体盐1.8万吨,当月全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080万元,已知:固体盐税额30元/吨。该盐场3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外购液体盐已纳资源税税额=1.8×30-2×5=44(万元)。

【案例2】某煤矿2011年3月份生产销售原煤15万吨,煤矿生产天然气500万立方米,自用原煤加工洗煤3万吨(当月全部对外销售),综合回收率为60%。已知:该煤矿原煤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5元/吨,天然气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0元/千立方米。在本题中:(1)煤矿生产的天然气500万立方米暂不征收资源税;(2)销售原煤应纳资源税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15×1.5=22.5(万元);(3)自用原煤应纳资源税税额=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综合回收率×适用的单位税额=3÷60%×1.5=7.5(万元);(4)该煤矿3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22.5+7.5=30(万元)。

五、税收减免(★★)(2009年单选题)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例题1•单选题】某油田3月份生产原油5000吨,当月销售3000吨,加热、修井自用100吨。已知该油田原油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8元/吨。该油田3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元。(2009年)
A.40000 B.24800 C.24000 D.23200

【答案】C
【解析】(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3)该油田应纳资源税=3000×8=24000(元)。
【例题2•单选题】某油田2011年4月生产原油6400吨,当月销售6100吨,自用(非生产用)5吨,另有2吨在采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已知原油单位税额为每吨8元,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油田当月应缴纳资源税( )元。
A.48840 B.48856 C.51200 D.51240

【答案】A
【解析】(1)在采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2吨免税;(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6100吨)为课税数量;(3)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5吨)为课税数量;(4)应纳资源税=(6100+5)×8=48840(元)。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08年多选题)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例题•多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
A.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B.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答案】CD
【解析】(1)选项A: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选项B: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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