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会计培训
gaoyakj.com
13559548128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正文
高雅会计培训

联系人 : 高老师
电话 : 13559548128
Q Q : 3637999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主讲课程:会计入门、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会计实账

微信公众号:高雅老师

高雅老师微信二维码 微信号为:“MrsGaoYa”,微信名为:高雅老师,欢迎大家在微信中关注我。我会天天给大家发微信,主要讲会计考试。会计考证就找高雅老师,因为实在,所以信赖!

2012年《初级会计基础》(第一讲)
作者:高雅 日期:2013-10-18 21:13:42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解释】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解释】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08年)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答案】B

【解析】法只能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而非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例题2·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二、法律关系(★★★)(2006年多选题、2007年多选题、2008年多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0年多选题)

【解释】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夫妻关系、合同关系就是一种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

(1)公民(自然人)

【解释】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等,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解释】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解释】外国企业、华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属于车船税的纳税人。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

①自然物:土地、森林

②人造物:机器、建筑

③货币和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

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

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解释】荣誉称号、嘉奖表彰是公民、法人“荣誉权”的客体。

(3)行为

①生产经营行为;

②经济管理行为;

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

(4)人身

【案例】张某与某医院签订协议,承诺自己死后将自己的眼角膜无偿捐赠给该医院,该遗赠关系的客体是眼角膜(人身的一部分)。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07年)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答案】AB

【解析】选项CD属于客体。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09年)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

C.劳务

D.物质资料

【答案】BCD

【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选项D)、非物质财富(选项B)、行为(选项C)、人身,选项A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10年)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CD均属于“机构和组织”,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著作

B.荣誉称号

C.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D.人的眼角膜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知识产品”;(2)选项B: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道德产品”;(3)选项C:属于“行为”的范畴;(4)选项D:属于“人身”的范畴。

三、法律事实(★★)(2011年多选题)

【解释】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例如,甲、乙公司签订合同(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合同关系发生的直接原因。

1.法律事件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解释】自然灾害可引起保险赔偿关系的发生,人的死亡可引起抚养关系、婚姻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

2.法律行为

【解释1】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二者均可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解释2】考生应注意在多选题中“行为和事件”的区别。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 )。(2011年)

A.自然灾害

B.公民死亡

C.签订合同

D.提起诉讼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属于法律事件;(2)选项CD属于法律行为(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

【例题2·单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

A.承兑汇票

B.签订合同

C.爆发战争

D.签发支票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属于法律行为。

四、法的形式(★★★)(2010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它们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特别行政区的法

7.行政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

(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解释】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8.国际条约

【解释1】考生应注意在单选题中不同形式的“制定机关”。

【解释2】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解释3】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不属于”法的形式。

【例题1·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是( )。(2010年)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行政规章

【答案】B

【解析】(1)选项A: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选项C: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选项D: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具有行政职能的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例题2·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属于国家根本大法的是( )。(2011年)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答案】A

【解析】《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具有最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例题3·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

【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行政规章”。

【例题4·单选题】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宪法

B.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答案】B

【解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例题5·多选题】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在制定政府规章时,不得与( )相抵触。

A.法律

B.行政法规

C.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D.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答案】ABCD

【解析】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五、法的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

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国际法和国内法

【解释1】《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解释2】考生应重点掌握法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分类结果。

【例题1·单选题】在下列法的各项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是( )。(2007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答案】A

【解析】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标准,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例题2·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 )。(2008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答案】C

【解析】一般法和特别法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例题3·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 )。(2011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答案】A

【解析】选项B是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选项C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选项D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六、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008年判断题)

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解释】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包括7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其中包括经济法法律部门。在经济法法律部门中,其中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范畴。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2007年判断题、2009年多选题、2010年判断题)

1.平等主体

(1)仲裁与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例如公司之间出现合同纠纷),但二者不可并用。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采取“或裁或审”的原则,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

(2)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平等主体

不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

(1)一般情况下(如甲公司对工商局的罚款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2)特殊情况下(如甲公司同税务机关在征税行为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解释】(1)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的财产纠纷;(2)行政复议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3)诉讼既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民事诉讼),也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行政诉讼)。


【例题1·多选题】下列争议解决方式中,适用于解决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的有( )。(2009年)

A.仲裁

B.民事诉讼

C.行政复议

D.行政诉讼

【答案】AB

【解析】(1)仲裁与民事诉讼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

【例题2·多选题】下列争议解决方式中,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纠纷的有( )。

A.仲裁

B.行政复议

C.民事诉讼

D.行政诉讼

【答案】BD

【解析】(1)平等主体之间纠纷的解决方式:仲裁或者民事诉讼;(2)不平等主体之间纠纷的解决方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例题3·判断题】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007年)

【答案】√

【例题4·判断题】对于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而言,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010年)

【答案】√

二、仲裁(★★★)

1.仲裁的适用范围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①合同纠纷;

②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解释】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能提请仲裁。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①劳动争议;

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解释1】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解释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例题1·单选题】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

A.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当事人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

D.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

【答案】B

【解析】(1)选项AD: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2)选项C:不能提请仲裁。

【例题2·单选题】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

A.某公司与其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

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

【答案】C

【解析】(1)选项A:劳动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2)选项B: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3)选项D:行政争议不能提请仲裁。

2.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2008年判断题)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

(3)独立仲裁原则

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例题·判断题】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2008年)

【答案】√

3.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2008年多选题)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2)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其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例题·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

A.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

B.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D.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答案】BCD

【解析】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版权所有:高雅会计培训 www.gaoyakj.com 2013-2020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3559548128 QQ:3637999 Email:3637999@qq.com
备案号:闽ICP备2022012678号-1 技术支持:www.hwg.cn